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委十三届第17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十六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反映。
附件:
相关稿件: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委十三届第17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十六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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