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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鹤山市经济发展系列分析报告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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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鹤山市经济发展系列分析报告之六

 

“十一五”时期鹤山市城镇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十一五”时期,鹤山市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低收入群体的低保标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63.48元,比2005年增长了32%,年均增长5.7%。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的消费水平逐步升级,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宽。2010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2265.76元,比2005年增长了47.9%,年均增长8.1%。(附图1

 

1

鹤山市“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情况

(单位:元)

 

一、“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十一五”时期,鹤山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增收措施,先后多次提高在职职工工资及离退人员离退休金标准,同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上调低保标准及最低工资标准,着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城市居民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多元化的增长格局。(附表1

 

1

“十一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10

2005

五年增长(%

年均递增(%

 可支配收入

15763.48

11944.08

32.0

5.7

  1.工资性收入

13603.12

9717.93

40.0

7.0

  2.经营净收入

918.5

1441.04

-36.3

-9.1

  3.财产性收入

205.88

85.04

142.1

19.3

  4.转移性收入

2703.16

1232.17

119.4

17.0

 

(一)工资性收入增加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

 

“十一五”期间,鹤山市把着力提高居民收入作为工作重点,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快速增长。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3603.12元,比2005年增长了40.0%,增加了3885.19元,年均递增7.0%。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81.4%提高到86.3%。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成为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经营净收入下降幅较大

 

“十一五”时期,2010年人均经营净收入918.5元,比2005年下降了36.3%,年均递减9.1%。家庭经营收入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城镇居民个体经营者的减少,由2005年每百户20人下降到2010年的每百户11人,下降了45%

 

(三)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补充

 

近年来,随着市场投资渠道的拓宽和城镇居民个人理财意识的增强,居民家庭包括红利、股息、出租房屋收入等在内的各类投资日益增多。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05.88元,比2005年的85.04元增长1.4倍。年均增长19.3%,预计今后此项收入会有较快增长。

 

(四)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随着经济较快发展,“十一五”时期国家多次上调离退休金及社会最低保障标准,使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2703.16元,比2005年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17.0%。其中:离退休人员人均收入达到2031.97元,比2005年的646.42元增长2.1倍,年均增长25.7%

 

[NextPage]

 

二、“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十一五”时期是鹤山市经济发展较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各项鼓励消费政策的出台,城镇居民家庭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明显上升,消费结构也发生了积极而显著的变化。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265.76元,比2005年增长47.9%,年均增长8.1%。(附表2

2

                 “十一五”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对比      (单位:元)

消费项目

2010

2005

五年增长(%

年均递增(%

消费支出

12265.76

8296.43

47.9

8.1

1、食品

5508.76

3779.05

45.8

7.8

2、衣着

605.74

367.65

64.8

10.5

3、居住

1618.27

705.96

129.2

18.0

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680.47

395.33

72.1

11.5

5、医疗保健

563.72

253.71

122.2

17.3

6、交通和通讯

1647.73

1541.78

6.9

1.3

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1358.18

1012.96

34.1

6.0

8、其他商品及服务

282.88

240.08

17.8

3.3

 

(一)食品膳食结构更趋合理

 

“十一五”期间,鹤山市城镇居民食品消费由量的满足向质的追求发展,在满足基本食品消费需求的同时,向绿色健康饮食转变,食品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食品更加趋向营养、绿色、方便和快捷,荤素兼有、粗细搭配、低脂肪、高蛋白的膳食理念已被广大居民认同。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5508.76元,比2005年增长45.8%,年均增长7.8%。其中:水产品类人均消费支出523.98元,比2005年人均消费支出349.80元增长49.8%;鲜蛋人均消费支出70.48元,比2005年增长1.3倍;鲜菜人均消费支出702.64元,比2005年增长1.4倍;干鲜瓜果类人均消费416.16元,比2005年增长78.7%

 

(二)衣着消费更趋时尚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衣着消费观念发生变化,衣着消费基本实现了成衣化和时尚化,购买布料等消费支出比例很小,说明了城镇居民衣着消费更注重时尚、美观。2010年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05.74元,比2005年增长了64.8%,年均递增10.5%。其中:服装人均消费支出410.03元,比2005年增长60.4%;鞋类人均消费支出174.98元,比2005年增长了93.6%,占衣着消费支出比重的96.9%,衣着材料及其他衣着支出18.64元,比2005年增长17.4%,仅占衣着消费支出的3.1%

 

(三)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十一五”时期居住消费支出增势强劲,是近年来城镇居民家庭的消费热点。为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生活质量,近年来,部分城镇居民家庭选择购买环境优雅和有小区物业管理的住房。截止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8.98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7.6%。有96%的居民家庭拥有自主房屋产权,九成以上的家庭拥有了两居室以上住房。居民在住房面积变大的同时,对居家环境和设施的要求也高了,在住房装修和家庭用品上更舍得花钱。2010年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618.27元,比2005年增长了1.3倍,年均递增18%,成为消费分类的最大增速项。其中:人均住房装潢支出达536.91元,比2005年增长三倍多;居住服务人均支出137.56元,比2005年增长1.2倍。

 

(四)家庭用品更上档次

 

家庭设备的更新换代是生活质量上升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城镇居民家庭在对家庭设备用品方面的消费支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对中高档的家用产品需求日益提高,消费逐步升级。2010年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80.47元,比2005年增长了72.1%,年均递增11.5%,其中:家庭设备支出160.2元,比2005年增长了27.1%

 

(五)居民医疗保健支出增长持续上升

 

“十一五”时期,随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市民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花钱买健康,健康是财富”等健康投资理念逐渐被普通居民家庭所认同,医疗保健支出呈显著增长态势。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达563.74元,比2005年增长了1.2倍,其中药品费人均支出420.62元,增长1.8倍;医疗费支出人均消费118.52元,增长74.2%

 

(六)交通通讯更添便利

 

随着我市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工具给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更广泛的信息,同时也促进了城镇居民家庭在汽车、电脑、手机等现代化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服务消费的支出。2010年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1647.73元,比2005年增长了6.9%。其中:车辆用燃料类支出465.15元,比2005年增长了2倍多;通信消费支出935.01元,比2005年增长了90.8%

 

(七)旅游消费和教育消费日趋旺盛

 

“十一五”时期,随着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居民家庭的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人们在满足吃、穿、用等物质消费后,将消费需求逐渐转向更高层面的精神享受,旅游消费成为居民家庭消费的重要选择。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于参观游览、健身活动和团体旅游等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为538.88元,比2005年增长46.7%,其中参观游览支出251.16元,增长1.6倍。在物质生活条件日益丰富的同时,居民家庭对教育投资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教育消费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呈稳步上升的趋势。“十一五”时期,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消费支出607.55元,比2005年增长24.1%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和建议

 

(一)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在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高收入组201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5年增长37.4%,最低收入组增长30.1%,高收入组可支配收入比低收入组可支配收入增7.3个百分点。

 

(二)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  2010年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270.69元,人均消费支出5925.06元,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已达81.5%,也就是说可支配收入仅能维持日常生活,极大地影响其生活质量,还有不少低收入家庭处于支大于收的状态。低收入家庭不仅消费水平低,还得为不断上涨的物价而担忧,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1%,食品价格指数更高达4.6%,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三)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帮扶力度,逐年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其参与社会保障的费用可考虑由政府承担。

 

(四)增加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保障房的市场供应力度,逐步使低收入群体能够有房住,买得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