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麦和幸
近日,一则“女子拒绝配合防疫措施后跳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关注。2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发布辟谣通报,广州一女子拒绝配合防疫后跳河不实,系与丈夫争吵致精神状况不佳。
疫情就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国士无双,也照出了一堆牛鬼蛇神。前线战士奋勇杀敌,后方人士全力支援,媒体宣传报道铺天盖地,但一些谣言信息也被疯狂转发,妄图混淆视听。新闻宣传部门一手抓发稿,一手抓辟谣,忙得不可开交。不少媒体平台还为此而设置了“辟谣”专栏。
在全民抗疫的当下,在一个个微信朋友圈里,不时有人发来一张张图片,又或是一组聊天记录,一个断章取义的视频,一个模糊不明的截图,就有可能让人心生忐忑。诸如医生脱岗、患者跑路、北京上海“封城”、武汉“小汤山”停工、各城市飞机深夜喷洒消毒药水,还有吸烟能防病毒感染、大量饮水、喝板蓝根和熏醋可以预防肺炎等,连钟南山院士也一度被各种谣言“捆绑”,前期有人两次说他接受白岩松采访。其中不少消息未待官方正式辟谣,已经不攻自破。
综合分析,这些谣言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伪装成疫情防控发布信息,对重大信息进行扭曲、讹传,一些人打着科学的旗号传播“伪科学”信息,使人们对当前的重要防控措施产生误解,让人们对防控走向出现误判。当盲目的恐慌沸腾起来,一些人的理性和信心会蒸发无踪。看到谣言广为传播,除了造谣者之外,恐怕“只有病毒感谢你”。
疫情当前,辟谣十万火急。造谣传谣本身就性质恶劣,在防疫关键时候,谣言扭曲重大防控信息,对隔离救治、物资保障、抗疫信心等都构成损害,造成混淆视听,我们要对造谣信谣传谣者予以强烈谴责、坚决打击。这些造谣者人为制造恐慌,甚至制造对立、动摇人心,这是兵家大忌!如三国时杨修之死就是例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1月25日,佛山一网民“x蒙”在微信群发表恶意攻击湖北人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现已由佛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谣言,必须澄清,而且必须快速澄清!制造谣言很容易,编几段假话、一点按键,谣言就发了出去,而澄清谣言需要核查信息、调查研究、组织发布,这都浪费了有关部门的精力。疫情当前,澄清谣言,权威真实是底线,速度效率是要求,有依有据是关键。政府部门要跑在谣言前面,快速核查、权威发布、立体传播,让真相浮出水面,让真实覆盖谣言,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
辟谣,是一种责任。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有几种心态,一是有意为之;二是好奇为之;三是凑热闹为之。快速澄清谣言,要求负责辟谣的部门负责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早发现、研判,早处置,把谣言扼杀于萌芽状态。快速辟谣,还体现工作作风。与谣言相关的部门,应负起辟谣的第一责任,绝不能认为只是宣传部门一家的事情,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时机,不分彼此,协同作战。对待谣言,要有一种“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
辟谣,人人有责。在全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传播的一个节点。对未知有害怕,对疫情有恐慌,都是人之常情,但不能也不应该在“无意”中成为谣言的放大器、“伪科学”的“二传手”。每一名市民、每一名网民应该多一份责任,也要多一些定力,对每一条信息理性分析、科学鉴别。对于资讯,我们理应心存谨慎,但不应传播恐慌;我们要对信息敏感,但不能未经分析就随手转发。
谣言的存在,客观上也反映了人们对真实信息的企盼,在特殊时期,这种信息需求更加急迫。要清除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土壤,还在于重视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发布党和政府权威真实信息,有效满足人们这种信息需求。事实证明,权威真实信息越快越多越丰富,谣言的生存空间就越小越窄越无处遁形;社会信息需求越及时有力地得到满足,人们就越不容易上谣言的当,就越会主动去揭穿谣言、制止谣传。
当前疫情数据已出现了“十连降”可喜变化,网上每一条消息,都牵动人心、打动人心。疫情也是一次国人恶补科普知识的好机会,科学是谣言最有效的“粉碎机”。阻断谣言的传播链条,也需要有更多医疗和科普工作者及时站出来,澄清谣传谬误,普及科普知识,用事实击败讹传,用科学击碎谣言。
“谣言止于智者。”只要每个人保持科学的态度,理性地对待每一条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就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更多正能量,用行动告诉武汉——“黄鹤楼,热干面,周黑鸭,我为你加油!”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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