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我市新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现将病例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涉疫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名 称 | 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
鹤城镇工业三区磊匠建材有限公司(原名:顺兴大理石厂) | 11月19日-11月23日 |
鹤城镇HICARS中燃加油站 | 11月19日 15:00-15:30 |
鹤城镇鸿鑫士多店 | 11月21日 8:00-8:30、 10:10-10:40、 13:00-13:30; 11月22日 13:00-13:30; 11月23日 13:00-13:30 |
鹤城镇工业三区磊匠建材有限公司厂外流动早餐摊档 | 11月21日 8:00-8:30; 11月22日 7:40-8:10; 11月23日 8:00-8:30 |
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科学、精准、高效实施管控措施,阻断病毒传播链,市民如在以上时间到过上述场所,请尽快自行前往就近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三天三检”。如发现被赋红码,立即向镇(街)或疾控部门报备,按照规范实行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解、配合和支持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积极参与区域核酸检测,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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