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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关于共和镇圩镇区域实施重中型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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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和镇圩镇区域实施重中型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图片解读:《关于共和镇圩镇区域实施重中型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视频解读:《关于共和镇圩镇区域实施重中型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联系电话:0750-8300300

  一、制订目的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促进生产消费稳定、稳住城市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举措。为适应我市共和镇发展的需要,有效改善共和镇圩镇交通秩序,规范车辆禁限行区域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结合近两年国务院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便利城市货车通行的要求,助力共和镇经济发展,特制定针对共和镇圩镇区域的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和镇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落地实施,重型施工及货运运输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压力。共和镇的主要运输干线S384、S270等,均横穿共和圩镇,日益增加的道路运输需求对该镇交通影响严重,与群众出行安全矛盾日益凸显。据统计,共和辖区S384、S270路段2021年发生交通事故166宗、死亡0人、受伤20人;2022年发生事故417宗,死亡1人、受伤14人,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51%和100%;2023年发生事故1173宗,死亡8人、受伤80人,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升182%和700%。同时,该镇涉货车的亡人事故占总亡人事故的43%。涉货车事故的不断递增、企业便利货车通行的生产需求,及群众对提升圩镇交通秩序的合理诉求的交织推动,进一步优化货车禁限行措施和规范共和圩镇交通秩序迫在眉睫。

  (二)深化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的要求。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是细化落实国务院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是稳经济、促消费、保民生的具体行动。 2024年1月2日,江门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推进中国福彩网货车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便利城市货车通行的要求,并结合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争取纳入2024年各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三、内容概述

  本通告包括货车禁限行的车辆类型、区域、时间等内容。

  (一)禁行、限行车型

  车辆类型为重中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其他类型货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货车禁限行区域

  1、中心禁限行区域:

  合围区域一:共建路(共和高速出口红绿灯起至沈海高速桥底)以南区域——沈海高速以东区域——鹤翔东路及平安大道以北——共和大道以西区域。

  合围区域二:平安大道以南区域——384省道及561县道以东区域——共和大道以西区域。

  2、特别限行路段:平安大道路段。

  (三)禁限行时间

  1、上述中心禁限行区域内,除特定路段列明具体禁限行车型和时间外,重型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中型货车00:00-9:00、11:00-19:00禁止通行。

  2、上述特别限行路段内,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期7:00-8:00,16:30-18:3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通行。

  )货车管制路段通行报备

  在禁行和限行区域和管制时间内,因生产需要确需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报备通过后,按指定线路和时间段通行。

  四、实施日期

  本通告的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